关于开展“贯彻实施新会计法”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
2024-12-16
粤会学会〔2024〕10号
关于开展“贯彻实施新会计法”
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单位会员、个人会员:
为做好新修改的会计法宣传贯彻实施工作,进一步强化会计人员的法制思维,规范会计行为,推进会计工作高质量发展,广东省会计学会决定开展“贯彻实施新会计法”征文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文对象
广东省会计学会会员,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二、征文时间
论文征集时间截止至2025年3月7日。
三、征文主题
紧扣贯彻实施新会计法主题,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新会计法下如何加强财会监督、会计信息化建设、单位内部控制建设、会计信息质量、会计职能拓展升级、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、国际会计标准的比较衔接、代理记账机构健康发展等。文章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价值取向和宣传导向。
四、征文要求
征文采用word文档,要求内容充实,立意新颖,论证严密,资料翔实。5000字以内,规范论文格式,论文引用文献、图片和表格等,要注明来源;作者要对论文的原创性负责,严禁抄袭,不得涉密。作者报送征文请附上个人照片一张(工作照或生活照均可)和作者个人信息(含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和会员类别)。
作者报送征文请发送至省会计学会邮箱,邮件标题需注明“作者姓名+征文题目”字样。
五、征文评选
此次征文评选活动设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名,省会计学会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选,评选结束后对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。
六、联系方式
省会计学会联系电话:83170310、83170302
联系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省财政厅仓边路办公楼2楼
电子邮箱:gdkjxh@foxmail.com
广东省会计学会
2024年12月16日